第十三章,俺算啥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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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黎炜家出来,叶娜打车去了江滩,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,梳理一下糟透了的心情。刚才发生的一幕,让她气不打一处来,原本多美好的一次邂逅,全让他最后的举动给破坏了。

朝阳升起来,大江被染成一片金色,叶娜在江堤外的一片柳林里坐下来,闭上眼,头仰靠在椅背上,让柔软的阳光直射到脸上。

这儿真安静,听着江水拍岸的声音,她想,以往这个时间自己还在梦里,现在却傻乎乎,一个人坐在这胡思乱想。全是一时的冲动惹出的事情。昨晚也不知咋的了?竟然跟一个陌生的酒吧客聊的这么投机,还夜不归宿,跟他回了家,自己哪来这么大的胆?

叶娜想着,黎炜的模样又出现在眼前,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,说话得体,举止端庄,即使愁肠满腹的时候,也那么的绅士。

我是不是喜欢上他了?叶娜自问,脸上瞬间飞起一片红云。女人啊,想要的东西总是那么的简单,有时男人一句廉价的恭维,就足以让她们快乐好些天。

叶娜是那种非常感性的女人,一直认为相信感觉比相信眼睛更来的真实,她不渴望轰轰烈烈的爱情,只向往一种简单的,类似男耕女织的生活。她还不了解爱情是个什么东西的时候就想过,女人的一生如果能选对一个男人便成功了一大半,那时,她心里常会出现一个固定的画面:朝阳升起的时候,他陪自己走出家门。夕阳西下的黄昏,他烧好了饭,在家门口等着自己。下雨了,他会为自己撑起一把伞,灯火阑珊的夜里,还是他,会拥着自己,说一个比一千零一夜更长,更动人的故事。

可他是自己人生中对的那个人吗?已经错过一次了,可不能好了疮疤忘了痛。叶娜想着,矛盾着。生活啊,就像一个钱币,最美的状态不是静止不动,而是像陀螺一样转动起来。没人知道即将转出的那一面是快乐或痛苦,是爱还是恨,所有的感觉交织在一起,不停纠缠。

想着想着,叶娜的心又落到黎炜身上,他也怪有意思,瞧他给吹萨克斯老头钱的样子,那么优雅,自然,全没一点显摆的成分,像个悲天悯人的绅士,即使愁肠满腹的时候也没忘掉他的善良。哪怕跟他闲聊也是那般默契,有句格言不是说了,跟一个对的人,不说他也懂,不对,说了也没用吗。看来我对他是有感觉的,可他对我却好像没感觉呢,带我回家,孤男寡女呆了整一个晚上,却没见他的雄性激素有一丝的变化。是我不够有吸引力?还是他属于男人中的另类呢?但凡一个荷尔蒙分泌正常的男人,出于生理反应,也会有所表现的啊。

叶娜想的正入神,就听见飘来一阵好听的音乐,那音乐软软的,像首催眠曲。她睁开眼睛朝四下里看,见树林里一个女人在练瑜伽,一袭白裙,或坐,或立,或仰,或卧,音乐声是从她那传来的。

多幸福的女人啊,心无旁骛地做一件事情,叶娜从心底羡慕起这个女人。魔咒一般的音乐在她耳边低徊,潮水般淹没了她的意识,被音乐牵扯着,她回到了昨天。

大学毕业那年,叶娜踌躇满志地来到滨海,像所有涉世未深的女孩一样,把梦托付给这座城市。开始都挺顺利,找到一份自认为不错的工作,身边虽说没朋友,可并不寂寞,闲暇时光一个人逛逛商场,看看电影,或去咖啡屋呆坐一上午,很快便适应了这里的生活。

可随着一个男人的介入,她平静的生活被打乱了,从没有过爱情经历的她既兴奋又惊慌,兴奋的是自己的白马王子终于出现了,慌的是这幸福来的太突然。她沉浸在被爱的幸福中,只觉得这爱,像琼瑶的小说,一开始就那么吸引人,让她心旌摇荡,欲罢不能。并没觉察到灾难正一步步朝她逼来。

如果大学里有一部教女人识别男人的百科全书就好了,那样渣男们就无法骗得女人的芳心,女人就不会被摧残的遍体鳞伤了。原来爱是这么的诡诈,遇上一个坏男人,一开始就在上演一个悲剧。

太阳升到老高了,晒在身上有些灼热,叶娜起身朝江堤外走,一边劝着自己,已经发生的事情再去想它有啥用,受伤了,哭没用,不如擦干眼泪朝前走。她叫了一辆的士,直奔南京路,夏天到了,她想换副式样新潮的太阳镜。

在街上转了老半天,买到一副心仪的太阳镜,从眼镜店出来,她不想回家,白天有足够的时间够她支配,继续这家店铺进,那家店铺出,在街上闲逛。

经过路边的自动售货机,她想买罐饮料,没想到就在买饮料的一会功夫,竟然遇上了小偷。一场惊心动魄的混乱之后,她看见替自己抓小偷的小伙受了伤,眼睛被打的青紫,大腿被扎了一刀,流出的血把马路染红了一片。叶娜吓坏了,赶紧打电话报警,匆匆逃离现场。

回到家,叶娜一头倒在床上,心里默叨着:别去想那男人了,管他想啥呢,昨天过去了,好坏只当是个梦吧。她换一个舒服的姿势,很快进入了梦乡。

早晨,天没亮马树和就被一场噩梦吓醒了,他梦见开着一辆长了翅膀的车,忽然失去控制,从天上掉下来,掉进一个冰窟窿里,眼看水漫进车里,就要淹没头顶的时候,他惊叫着醒了。

马树和靠在床头想,都说梦能预示凶吉,刚才的梦是凶是吉呢?好像听人说过,梦是反的,梦死得活,那刚才的梦应该是好梦啰!俺真是个福之人呢,自从来了滨海啥都顺,昨晚还拜了个董事长姐姐。想着昨晚的事,马树和兴奋的了不得,有了她这个姐姐,今后谁还敢小瞧俺,没见冯部长,司马部长,对董事长言听计从的样。可仅一眨眼的功夫,马树和的兴奋劲便消失的无影无踪,他看到了黎炜敌意的眼神。可不能尾巴翘天上去了,俺算啥呢,人家董事长是天上飞的鹰,俺就是地上的一只土鸡,哪天鹰飞走了,俺可咋办?爹不是说过吗,肉要闷在饭里吃,别让人红眼,让人红眼祸就要来了。

天终于亮了,马树和穿上新西装、脚蹬新皮鞋,精神抖擞地出了门。

天空万里无云,朝霞似锦,一群白鸽响着悦耳的鸽哨在楼宇上空盘旋。马树和今天的心情格外好,走在大街上,就觉得所有人都在冲他微笑,连平日里最不愿看见的,那些板着面孔的滨海男人也变得亲切起来。

离上班还有段时间,马树和就进了办公室,忙着扫地,拖地,擦桌子,第一天上班,他想给同事们留个好印象。

“小马来的早呀,别忙活了,到我办公室来,有好消息告诉你。”司马部长提着包进来,对马树和说。

扔下抹布,跟着部长进了他的办公室。“小马呀,电脑学校联系好了,入学通知拿好了,周一去报到。今天周六,你不用上班了,回家准备一下去。”司马部长说。

马树和高兴了,谢过部长,一阵风跑出办公室。出了办公楼,他想去跟小陆打声招呼,完了再去南京路转转,来滨海快半年了还没去过南京路呢。

进了商厦,老远瞧见陆玲娣在柜台里站着,他飞奔过去。“小陆,俺要去上学了,明天不来集团上班了,要三个月才能跟你见面呢。”他对陆玲娣说。

“哟,好事情呢,恭喜侬了,要好好叫学啊,学会了回来教阿拉咯。上午勿要走咧,陪阿拉上班,中午阿拉请侬吃饭。”见马树和来了,陆玲娣脸上绽开了一朵花,想留住马树和。

“今天不行,俺还要去南京路买学习用品呢,等学完回来俺请你吃饭。俺走了,不多说了啊。”马树和冲小陆摆摆手,一溜烟跑出商厦。

繁华的南京路上高楼林立,商铺毗邻,琳琅满目的商品让马树和目不暇接。在第一百货买了一个本子,一支钢笔,从商场出来,大门口的一台自动售货机吸引了他。瞧着一位穿着时髦的女人操作机器,朝机器里塞进几枚硬币,一罐饮料从机器里吐了出来,就在女人去拿饮料的时候,一只手伸向女人的挎包。马树和想也没想一把抓住了那只手,大叫一声“有贼!”

“赤佬,找死呢……”随着骂声落下,马树和的面门上重重挨了一拳。“乡巴佬,教侬长个记性。”跟着大腿一阵钻心的痛,他腿一软,跌倒在地上,小偷趁机逃的无影无踪。听见有人打电话报警,跟着听见救护车“呜啊,呜啊”响着喇叭驶到身旁。他的眼睛肿成一条缝,啥也看不见,感觉被人七手八脚抬上担架,车又“呜啊,呜啊”地开走了。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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