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 礼物,幻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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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凌霜打开包装,见是一个小小的巴掌大的粉色纸盒。

打开盒子,竟然是一张赵雷演唱会的门票,还有一件兔耳发饰,一只荧光棒。

只要打开荧光棒,上面就显示出歌手的名字。

完全是偶像演唱会粉丝必备物品。

田凌霜很惊喜.陈天龙和陈冰怎么会知道她喜欢赵雷的音乐?

仔细回想,在海岛上时,她曾拿出手提电脑给那些落难者放电影。

电脑硬盘中除了赵雷演唱会就都是电影。她记得很清楚,落难者们围着电脑看的时候,陈冰没看,一直随侍在他干爹陈天龙身旁。

那么,陈冰是个有心人——

演唱会就在明天,星期天的上午九点,地点是CC市体育馆。

想起陈冰电话里的“后天见。”

陈冰一定会去,自己去吗?

如果只是单纯的看一场偶像的演唱会,这个邀请的人是谁,她都不会犹豫。

可是,邀请的这个人是陈冰,她犹豫了。

可以说,陈冰的形象满足了她对理想男友的一切幻想——

无论是颜值、风度、内敛干练的个性,还是,荒岛上,在绝境中,对待奄奄一息的干爹仍忠心耿耿,能看出他的品行也是绝佳。

还有,她是个白衬衫控,她只要一回想起,荒岛上身着做工精致的白衬衫的陈冰,她就不由自主的心悸。

那是什么,她清楚的知道,那是从没有过的心动的感觉。

田凌霜毕竟年轻,这时不会想到把事业有成、有责任心等等,放进判断一个男人是否是理想男友的条件中来。

田凌霜今年二十三岁,正该谈恋爱的年纪。可是因为第一次恋爱的失败,她又获得了异能。她一直有种“谈恋爱不如练异能”的想法。

可是,在认识陈冰之后,她发现自己变了。

回到CC市,她总是隐隐盼望着陈冰来电,盼望着见到陈冰。

陈冰对谁都冷冰冰的,可是他望向她的眼神,明显带着暖意。

凭着女生的直觉,她觉得陈冰对自己有点那个意思。

去不去?

田凌霜开始发了狠的练习异能,直到精疲力竭。

她出了一身的汗,整个人象水洗一样。

她下定了决心,不能因噎废食,难道就因为遇到一个渣男,就否定所有的男生、就闭紧心扉?

去!为什么不去?

如果陈冰娶妻生子,她田凌霜从此自然退避三舍。

如果没有,她为什么不遵从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?

她也该重新谈一场恋爱,不管是否能修成正果,至少不辜负自己的第一次心动、不辜负这样的青春年华!

打定了主意的田凌霜,在星期天早晨起床后,练过了异能,就梳洗打扮起来。

她在镜子里第一次认认真真打量自己:不高不矮的个子,身形适中。

扎着马尾辫。眉毛不浓不淡,一双杏核眼,眼珠亮的惊人。

挺直的鼻梁,不大不小的嘴巴,唇色嫣红。

面部皮肤紧致的一点毛孔也看不到,吹弹可破,泛着粉润的光泽。

五官搭配在一起,挺好看的。

她不能免俗的穿上了一件款式简约大方的白色连衣裙——

据说不论男人还是男孩对美丽的白衣少女都会很感兴趣。

田凌霜俨然一个清丽之极的小美女。

只有她那偶尔掩饰不住的亮亮的眼神,显示出她要狩猎的野心。

她准备问清楚陈冰到底是不是有主的人?

如果没主,她就要下手了,她一定要让他为自己着迷!

带着全套粉丝装备,她出了翠微小区,打车直奔体育馆。

体育馆外已经人山人海,随着人流,从入口进去,田凌霜找到了自己的座位,是正对着舞台的前面第六排中间。

旁边果然已经坐着陈冰。

见到她来,陈冰面上带着一丝微笑看着她,对于常年冰块脸的他来说,这很不容易。

陈冰张口说:“小霜,你来了。”

田凌霜内心慌乱,表面镇静的点点头,笑着说:“嗯。”

她坐在陈冰身边,因为不好意思盯着陈冰看,她直直的看向前面的舞台。

实际上,刚才她只不过扫了陈冰一眼,就已经看清楚,今天陈冰明显也拾掇过自己。

胡茬刮的干干净净。眉毛浓浓的斜上鬓角,一双虎目,长长的睫毛。

因为今天的眼神特别清澈,似乎脉脉含情。

挺直的鼻梁。因为常年表情严肃,嘴角总是紧紧的抿着。

只有与田凌霜说话时,面部线条才放松下来,嘴角微微翘起。

上身穿的是一件白衬衫,下面是一条米色西裤。

白衬衫与海岛上那件差不多,下摆仍然没有掖进裤子,剪裁合身,做工精致。

不同的是左胸前似乎有几片小小的柳叶,颜色是极淡的嫩绿,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柳叶是有颜色的——

田凌霜心跳的厉害,她觉得口干舌燥,有点说不出话来,怎么办?

陈冰低沉的声音响起:“小霜,演唱会快开始了。怎么不戴上头饰?我看其他很多女孩子在听演唱会时都会戴它,你不喜欢?”

田凌霜忙戴上兔耳头饰,说:“呃,对,头饰,我很喜欢。”

陈冰递过来一大盒爆米花,田凌霜接过来,一手拿着荧光棒,一手拿着爆米花。

陈冰见状,马上又把爆米花拿过去,端在田凌霜右手边,说:“我拿着吧。想吃你就直接拿。”

田凌霜心里甜丝丝的。

突然山呼海啸般的尖叫声响起,演唱会开始,赵雷出场。

田凌霜努力全神贯注的看演唱会。

因为距离舞台很近,她可以很清晰的看到舞台上的人,她原来一直以为赵雷长的挺粗糙的,可距离这么近,发现赵雷瘦多了,眉眼之间显得清秀起来。

唱了几首歌,赵雷的嗓子就略微有些沙哑。

赵雷到后台换衣休息,田凌霜向陈冰解释:“他累坏了,连着在各大城市巡演,要不然,他的歌声比今天还要好。”

陈冰点头。田凌霜又说:“他的经纪公司也不知道爱惜金主,这么频繁的演出,他的身体根本承受不了。不知道怎么想的?”

陈冰微笑:“人在江湖,身不由已。这些是走红的代价。”

田凌霜白了他一眼:“好像你很懂娱乐圈一样。”

陈冰想了想,说:“你还小,没进入社会,还不了解:无论是商圈、娱乐圈、还是以后你可能会进入的医圈等等圈子,规则都是大同小异,本质没有区别。”

田凌霜嘀咕道:“不过大我十岁八岁,好像历经沧桑似的。”

陈冰耳力很好,他听到了,但是不知该说什么才好。

他今年已经三十九岁,十九岁就跟着陈天龙在东南亚纵横。

陈氏集团十年前才从灰色地带转成现在的正行。这些年,他什么没经历过?和田凌霜比起来,可不是历经沧桑吗?

旁边的女孩对他的倾慕,他怎么能看不出来?可是他只要一想起前妻是怎么死的,他就告诫自己不要再毁了另一个好女人。

别看表面上他是自己一个人来陪田凌霜看演唱会,实则他和田凌霜的座位四周有十几名保镖,时刻保护着他们。

也许女孩确实有异于常人的本事,可据他了解,她的本事似乎是在水里,在陆地上她生活的与普通人没有两样。

这也是他根本不敢去田凌霜家里接她的原因,免得被仇家发现,伤害到她。

田凌霜的青春洋溢、美丽可人不自觉的让他的心湖再次泛起涟漪。

可只要一想起田凌霜单纯可爱的笑容,一看到他就藏不住的带着爱意的眼神,他就忍不住心疼,他不能害了她。

抛开这些,她也算是他的救命恩人,不说报答,总不能害了恩人!

所以,当田凌霜再次开口问他:“咱们都这么熟了,叫你冰哥行吧?冰哥,你怎么不带冰嫂一起来?”

陈冰的心颤抖了一下,然后语气平淡的说:“她在家里带孩子,出不来。”

田凌霜只觉得脑海里“嗡”的一下,一片空白。半天,才有个声音在脑海中对她说:“陈冰结婚了,有妻子,放弃吧。”

好像陈冰在旁边说了什么,可是她没听到。

只有歌手那略带忧伤似乎又淡定释然的歌声隐隐约约的传进耳朵:

“让我掉下眼泪的,不止昨夜的酒。

让我依依不舍的,不止你的温柔。

余路还要走多久,你攥着我的手,让我感到为难的,是挣扎的自由。

分别总是在九月,回忆是思念的愁,

深秋嫩绿的垂柳,亲吻着我额头,

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,我从未忘记你,成都、带不走的,只有你。

陪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,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 ,也不停留。

你会挽着我的衣袖,我会把手揣进裤兜,走到玉林路的尽头,坐在小酒馆的门口——

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,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,也不停留——

这一首《成都》仍然那么好听,象上回听的时候一样,田凌霜泪流满面。

陈冰没有看完演唱会,在快要结束时,他将爆米花放到座位上,迅速而有力的拥抱了田凌霜一下,在她耳边说:“我有事,先走了。有事打电话给我。”

田凌霜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翠微小区的家的。

凌晨一点,一向睡眠很好的她今天还是没有睡着。她突然想起来,第一次看赵雷的演唱会,是与前男友分手后再次合好,那是大三暑假在SY的体育馆里。

那一次巡演,赵雷并没有来到CC这个城市,在北方,只去了大城市SHY。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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